位置: 首页 > 热点资讯 > 侨外美国移民:4月美国移民EB-1恢复无排期,EB-5继续停滞
2021-03-15 18:01
关注侨外美国移民专家消息,美国国务院签证办公室刚刚公布了2021年4月的签证公告牌。
表A即最终裁定日(FAD)表上EB-5区域中心项目一栏,中国大陆出生投资人的签证截止日期和前三个月保持一致,为“2015年8月15日”。表B即递交申请日(DFA)表上,中国大陆出生的投资人的签证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停留在“2015年12月15日”。移民局暂未公布是否使用表B。
在EB-1签证类别上,表A中国大陆出生投资人一栏显示为“C”,即代表出生地为中国大陆的EB-1类移民申请人,在申请获美国移民局(USCIS)批准之后,就直接进入到了领馆的移民面试阶段,没有所谓的签证排期。
而NIW国家利益豁免所属的EB-2类别,表A中中国大陆出生投资人的截止日期本月前进1个半月,为“2016年9月1日”。表B时间为“2016年10月1日”。移民局暂未公布是否使用表B。
(表A:国务院签证公告牌的最终裁定日(FAD)表)
侨外出国移民专家表示,根据表A最终裁定日(FAD)表,自2021年4月1日起,EB-5投资人,凡优先日在2015年8月15日之前且I-526已获批,将有资格得到广领馆面试安排或在美国递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并可裁决是否获批签证或绿卡,同时再冻结子女年龄。
移民局在2021年1月开始已经暂停使用表B。预计本财年内都不会再次启用表B。这也意味着,EB-5项目的主申请人或主申请人全家(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若身在美国一段时间(持合法签证入境满90天),只有在优先日期是在2015年8月15日之前且I-526已获批,才可在美国递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美国当地时间2021年3月9日,国土安全部网站及美国移民局官网,同时发布关于撤销2019年的针对绿卡申请的公共负担政策的声明。这也意味着,不管是在美国递交I-485的申请人,还是在领馆面试的申请人,都无需提交之前公共负担相关的申请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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