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侨外动态 > 随后加入对结婚时间有什么要求?
2015-12-18 11:04
关注前言:办理美国投资移民的一大优势就是配偶和21岁以下未婚子女可以随行。当EB-5主申请人递交I-526申请时,美国移民局只审核主申请人本人的信息。申请人的I-526获批后,其配偶及不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以“随后加入”。此系列开始,侨外出国将以每日一问的连载方式为您解读美国移民的“随后加入条款”。如有相关问题也可给我们留言,我们将为您解答。
问:随后加入对结婚时间有什么要求?
答: 在美国投资移民办理过程中,在主申请人获得I-526申请后获批的配偶可以跟随移民。在I-526递交时的配偶,如果在主申请人获得移民签证进入美国前离婚,就不能跟随移民了。
如果通过广领馆办理移民签证:假设申请人在递交时还没有结婚,在广领馆面谈之前结婚就符合跟随移民的资格了,当然要能证明是真结婚。如果结婚时间离面谈时间太近,配偶将来不及与主申请人一同面谈,律师可以为配偶预约单独的面谈。
如果在美国境内递交I-485来办理绿卡,就需要更早一些时间结婚,较佳在递交I-485申请前。有这种情况可能出现,在主申请人递交I-485申请时,还没有结婚对象。在I-485申请期间,主申请人决定和某位异性结婚并把对方加入到自己的绿卡申请中去,这时就要尽快结婚(可以不马上递交配偶的I-485,但一定要尽早建立法律上的夫妻关系),而不能估摸着自己的I-485快批了的时候才结婚。因为美国移民局往往会把主管官员在内部批准文件上的签字日期、而不是把批准书的正式发出日期当作主申请人的绿卡批准日期,如果结婚日期正好在这两个日期之间,移民局可能会拒绝认定夫妻关系在主申请人取得绿卡之前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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