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知识库 > 有非中国大陆配偶,会受排期影响吗?
【前言】近日,美国国务院签证办公室主任Charles Oppenheim宣布,针对中国大陆出生的EB-5投资人签证排期的截止日期设定为2013年5月1日。美国国务院签证办公室的2015年5月签证公告栏也同日公布了此信息。意味着美国投资移民正式进入了排期时代。从去年下半年到现在,我们一直在说“排期”,可是却有不少投资人对排期不甚了解。在本专栏里,侨外将以每日一问的连载形式为您做简要的解答。如您有关于EB-5排期的相关问题也可以给我们留言,我们将在本专栏为您解答。
问:我有非中国大陆出生的配偶,我会受排期的影响吗?
答: 假设您是中国大陆出生,而您的配偶是非中国大陆出生,那么可以考虑用Cross-Chargeability(签证配额的交叉使用)这个办法来避免受到排期影响。
Cross-Chargeability(签证配额的交叉使用)允许外籍人士使用自己配偶的出生地作为自己的签证申请信息。这项规定将使得有非中国大陆出生配偶的中国大陆申请人有效地避开排期倒退的等待时间。值得注意的是,《外交事务手册》和《移民和国际法》同时规定Cross-Chargeability(签证配额的交叉使用)这项规定不允许父母使用孩子的出生地作为自己的申请信息。
如果投资人要考虑Cross-Chargeability(签证配额的交叉使用),只能在下面两个阶段进行使用:
1、 在领事馆阶段时
2、 在调整转身份时
备注:《外交事务手册》指导领事馆处理阶段对Cross-Chargeability规定的使用;
《移民和国际法》指导调整转身份时的Cross-Chargeability。
例如:
主申请人出生于中国大陆,且优先日期在截止日期之后,申请人配偶出生于中国香港地区,因此当到达领事馆处理阶段时,主申请人可以使用配偶的“香港地区”作为申请信息。这样的话,夫妻均不会受到中国大陆地区排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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