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侨外动态 > 排期会影响EB-5附属申请人吗?
2015-05-05 17:23
关注【前言】近日,美国国务院签证办公室主任Charles Oppenheim宣布,针对中国大陆出生的EB-5投资人签证排期的截止日期设定为2013年5月1日。美国国务院签证办公室的2015年5月签证公告栏也同日公布了此信息。意味着美国投资移民正式进入了排期时代。从去年下半年到现在,我们一直在说“排期”,可是却有不少投资人对排期不甚了解。在本专栏里,侨外将以每日一问的连载形式为您做简要的解答。如您有关于EB-5排期的相关问题也可以给我们留言,我们将在本专栏为您解答。
问:排期会影响我配偶和孩子一同移民美国或随后加入我吗?
答: 一般来说,配偶或21岁以下未婚子女可以通过“陪同”或“跟随加入”的方式与EB-5主申请人一起移民美国。
配偶或21 岁以下未婚子女“陪同”主申请人申请:
对于配偶或21 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如果须“陪同”主申请人,他(她)必须亲身与主申请人到达美国,或必须在主申请人获得移民签证登陆美国之前或调整身份获批之前、在适当的领事馆做出申请以让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获得移民签证或对于已经美国的成员直接提交I-485的身份。
由于附属申请人具有同主申请人相同的优先日期,因此当排期发生时,主申请人的签证优先日期必须处于当前状态,配偶及未婚子女方可“陪同”主申请人获得移民签证。
配偶或21 岁以下未婚子女“跟随加入”主申请人申请:
有一些家庭会选择让主申请人先办理EB-5移民,配偶和妻子再以“跟随加入”的方式作为附属申请人移民美国。
要适用“随后加入”,必须满足下面全部条件:
1.主申请人已经收到移民签证登陆美国或者在美已经调整身份转变为美国永久居民或有条件永久居民;
2.夫妻关系或父母子女关系必须在主申请人持有移民签证入境美国时或主申请人在美国调整身份时已经存在;
3.该种亲属关系必须持续存在,且主申请人必须一直保持永久居民身份或有条件永久居民身份(即主申请人还没有入籍成为美国公民)。
当配偶或21 岁以下的未婚子女跟随加入已成为有条件永久居民或永久居民的主申请人,他(她)具有与主申请人相同的“优先日期”。因此,主申请人的“优先日期”必须处于当前状态(基于签证排期),配偶及未婚子女方可跟随加入主申请人。
以当前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5月1日为例,
如果主申请人的“优先日期”在2013年5月1日之前,则配偶及未婚子女可“跟随加入”主申请人;如果在2013年5月1日之后,则需等到“优先日期”在“截止日期”之前,方可“跟随加入”的申请受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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