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侨外动态 > 能否直接由未满18岁子女做主申请人?
2015-05-05 15:15
关注问:我能否直接让未满18岁的子女做EB-5主申请人?
答:较近有部分客户表示:我办理EB-5投资移民的目的主要是为孩子的教育和以后留美就业打算的,自己倒无所谓。虽然我的孩子年龄未满18周岁,是在线以内,但为了非常高避免排期对我子女造成“超龄”的影响,我何不干脆直接让我的子女作为EB-5的主申请人。
对此,侨外的建议是:如果子女年龄小于18岁,是不适合作为EB-5的主申请人。
虽然法律上没有规定18岁以下的孩子不能作为主申请人,但是其需要证明自己有能力参与到投资行为中,而移民局往往很可能因为这一点而拒绝该孩子的申请。毕竟EB-5对申请人的要求必须是可信赖的投资者,而18岁以下的孩子往往被认为没有这个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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