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张签证从本质上来讲是进入一个国家的临时许可证。几乎所有想入境美国的外国人都需要有一张签证,签证附加在个人的有效身份内。不过,美国的签证并不能一定能入境,因为美国海关及边境保护局(CPB)在入境审查时可以因为不同因素而拒绝入境要求。美国的签证细分为很多种类,此系列开始,侨外出国将以每日一问的连载方式为您解读美国的签证类别。如有相关问题也可给我们留言,我们将为您解答。
问: L-1签证申请可集体调职吗?
答:满足移民局条件的大型跨国公司可以通过L-1跨国公司集体调职签证 (L-1 Blanket Petition Program),凭一次申请将一定数量的经理级高管和拥有特殊知识的专业人员送到美国的公司工作。
希望进行L-1集体调职签证申请程序的跨国公司满足以下的要求:
1.跨国公司的每一个合乎L-1要求的机构都必须进行商业运作或服务;
2.跨国公司的美国关联公司必须在美国拥有办公场所并且已经运营了1年以上;
3.该跨国公司必须在美国境内境外至少总共拥有三个侨外、附属公司或子公司。
并且,该跨国公司还必须至少满足如下三个条件中的任意一条:
1.该跨国公司至少在提交集体调职签证申请前的一年内获得了10个以上L-1签证;
2.该跨国公司以及在美国的子公司或附属公司总共年销售至少达到2500万美元;
3.该跨国公司在美国至少雇佣了1000名员工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