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张签证从本质上来讲是进入一个国家的临时许可证。几乎所有想入境美国的外国人都需要有一张签证,签证附加在个人的有效身份内。不过,美国的签证并不能一定能入境,因为美国海关及边境保护局(CPB)在入境审查时可以因为不同因素而拒绝入境要求。美国的签证细分为很多种类,此系列开始,侨外出国将以每日一问的连载方式为您解读美国的签证类别。如有相关问题也可给我们留言,我们将为您解答。
问:L-1签证申请对跨国公司有什么要求?
答: 在L-1签证申请过程中,申请人是跨国公司,外派雇员是L-1申请的受益人。移民法规定,作为L1签证申请人的跨国公司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一、合格的公司关系
在L-1签证申请中,作为申请人的跨国公司必须至少拥有两个机构或公司,一个是在美国境内的机构或公司, 一个是美国境外的机构或公司, 而且美国境内的公司和境外的公司之间必须符合移民局规定的合格的公司关系,这样的关系包括:如母公司、子公司、办事处及附属公司。
二、合格的公司
至少在受益人的L-1签证有效期内,该跨国公司在美国境内机构和境外机构都必须正在或将要运营。跨国公司经营只需切实的、有经营效益的,可以是企业、非营利组织、宗教或慈善机构。这里的“运营”是指公司正常的、有系统的、持续的提供商品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