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张签证从本质上来讲是进入一个国家的临时许可证。几乎所有想入境美国的外国人都需要有一张签证,签证附加在个人的有效身份内。不过,美国的签证并不能一定能入境,因为美国海关及边境保护局(CPB)在入境审查时可以因为不同因素而拒绝入境要求。美国的签证细分为很多种类,此系列开始,侨外出国将以每日一问的连载方式为您解读美国的签证类别。如有相关问题也可给我们留言,我们将为您解答。
问:L-1签证较长有效期可以再度延长吗?
答: L-1A签证的较长可持有是七年, L-1B签证较长可持有五年。当他们的L-1签证较长有效期到期时,外籍人士需要在美国境外居住至少一年,方可被允许以L-1身份或其它身份重新进入美国。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在L签证持有这段时间内,只要是在美国境外度过的时间,签证持有者需要延长他们的L1身份时,都可以“要求追回在美国境外逗留的整天,并加入在有效期内”。
这里“一整天”的定义是24小时。至于签证持有者出国的目的是什么并不会对追回造成影响,任何时间,至少要一天24小时以上,无论是商务还是休闲,都可以被追回。
想要成功的追回L-1有效时间, L-1的持有者需要向移民局申请,提出不在美国的确切时间,并且需要出示证据证明这段期间确实是在国外,这些证据包括I-94出入境纪录、身份上的出入境章、机票、在美国境外的住宿收据等等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