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外美国移民:美国移民局更新政策指南!取消EB-5涨价新规!
美国移民局近日在官网更新了政策指南,取消了EB-5涨价新规。
侨外美国移民专家消息,美国当地时间6月22日,美国加州北区联邦地方法院对EB-5涨价新规一案作出判决。法院裁定,前代理国土安全部部长凯文·麦卡伦南 (Kevin McAleenan) 在颁布 2019 年 11 月 EB-5 现代化最终规则(即EB-5涨价新规)时,未根据《联邦职位空缺改革法案》担任职务。其次,法院还裁定新拜登政府下的国土安全部不能事后批准2019年EB-5条例,因为这会违反《联邦职位空缺改革法案》。这也意味着,EB-5涨价法规被推翻,恢复至目标就业区(TEA)50万美金及非目标就业区(非TEA)100万美金。
移民局近日也在官网更新了政策指南,取消2019年11月21日的EB-5 现代化最终规则(即EB-5涨价新规),恢复2019年11月21日之前生效的 EB-5 规定。

1. I-526获批后,不可再维持原优先日期;
2019年11月21日的EB-5 现代化最终规则(即EB-5涨价新规)中,国土安全部将允许某些获得I-526申请批准的申请人,如果因某种原因(例如区域中心关停、项目商业计划出现重大变更)而需要重新递交申请,可以在新的申请上保留原有的优先日期。涨价新规被取消后,此规则不再适用。
2. 最低投资额恢复到目标就业区(TEA)的50万美金和非目标就业区(非TEA)的100万美金;
2019年11月21日的EB-5 现代化最终规则(即EB-5涨价新规)中,国土安全部要求没有和主申请人一起递交I-829申请的其他衍生家庭成员,单独递交I-829申请,并为面谈地点提供了灵活性,同时改进了条件解除的审理程序。涨价新规被取消后,此部分规则也不再适用。
由于EB-5区域中心计划在7月1日起已经暂停。后续EB-5的延期和立法时间表暂不明确。移民局也在官网公布了EB-5区域中心计划暂停期间,不接收基于已批准的区域中心有关的I-526申请。因此,虽然EB-5法规最低投资额已经恢复到目标就业区(TEA)的50万美金和非目标就业区(非TEA)的100万美金。现阶段EB-5区域中心项目的申请人,是无法递交申请的。需等到后续法案顺利获得延期,才能开始递交。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针对法院对EB-5涨价新规的禁令,后续国土安全部有几种可能的应对选择,包括:a) 对联邦法院的决定提出上诉;b) 通过新的规则制定恢复与 2019 年 11 月的EB-5涨价新规相同的规定;c) 通过新的规则制定提出新修订的法规。因此,即便后续法案顺利获得延期,EB-5区域中心项目的申请人是否真能按照目标就业区(TEA)的50万美金和非目标就业区(非TEA)的100万美金递交申请,还是未知之数。
后续EB-5涨价法规诉讼,法案延期方面的相关资讯,侨外美国移民也将保持关注并为大家带来最新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