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外美国移民专家团队消息,美国国务院签证办公室刚刚公布了2020年7月的签证公告牌。其中,表A即最终裁定日(FAD)表上EB-5区域中心项目一栏,中国大陆出生投资人的签证截止日期前进1周,至“2015年7月22日”。表B即递交申请日(DFA)表上,中国大陆出生的投资人的签证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停留在“2015年12月15日”。目前移民局并未确认是否启用表B。
在EB-1签证类别上,表A中中国大陆出生投资人的截止日期本月向前推进1周,为“2017年8月22日”。移民局并未确认是否启用表B。
而NIW国家利益豁免所属的EB-2类别,表A中中国大陆出生投资人的截止日期本月向前推进1周,至“2015年11月8日”。移民局并未确认是否启用表B。
(表A:国务院签证公告牌的最终裁定日(FAD)表)
侨外出国美国移民专家表示,根据表A最终裁定日(FAD)表,自2020年7月1日起,EB-5投资人,凡优先日在2015年7月22日之前且I-526已获批,将有资格得到广领馆面试安排或在美国递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并可裁决是否获批签证或绿卡,同时再冻结子女年龄。但因疫情影响,广领馆的面试安排早已暂停,且2月至6月期间还有部分因面试取消而需要重新安排面试的申请人。因此一旦广领馆恢复工作,将会优先处理这部分申请人的面试,故7月份排到签证名额的申请人,还需耐心等待进一步的面试通知。尽管面试无法立即被安排,但这部分申请人仍可通过完成NVC缴费程序,为子女再次锁定年龄,对于有子女即将超龄的家庭将是一个利好。而身处美国境内的申请人则不受影响,可在7月份正常递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提前锁定绿卡。
移民局4至6月都暂停使用表B,预计很大机会7月也不会启用表B。 这也意味着,EB-5项目的主申请人或主申请人全家(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若身在美国一段时间(持合法签证入境满90天),只有在优先日期是在2015年7月22日之前且I-526已获批,才可在美国递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
同理,其他职业移民类别,包括EB-1A杰出人才移民、EB-1C跨国高管移民类别和NIW国家利益豁免等移民项目的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也适用上述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