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务院签证办公室近日公布了2020年2月的签证公告牌。其中,表A即最终裁定日(FAD)表上EB-5区域中心项目一栏,中国大陆出生投资人的签证截止日期前进9天,至“2014年12月1日”。表B即递交申请日(DFA)表上,中国大陆出生的投资人的签证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则继续维持在“2015年5月15日”。
在EB-1签证类别上,表A和表B中中国大陆出生投资人的截止日期本月均停滞,分别维持在“2017年5月22日”和“2017年10月1日”。
而NIW国家利益豁免所属的EB-2类别,表A中中国大陆出生投资人的截止日期本月向前推进2周,至“2015年7月15日”;表B继续维持在“2016年8月1日”。
(表A:国务院签证公告牌的最终裁定日(FAD)表)
(表B:国务院签证公告牌的递交申请日(DFA)表)
侨外出国移民专家表示,根据最终裁定日(FAD)表,自2020年2月1日起,EB-5区域中心项目的投资人,凡优先日在2014年12月1日之前且I-526已获批,将有资格得到广领馆面试安排或在美国递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并可裁决是否获批签证或绿卡。
而递交申请日(DFA)表虽然暂未确定是否被移民局启用,但国务院仍会基于该表的截止日期来发放EB-5签证办理的缴费通知。即自2020年2月1日起,身在中国且优先日早于2015年5月15日、I-526已获批的EB-5申请人,将会收到缴费通知,可提前缴费以及递交签证信息表格。
同理,其他职业移民类别,包括EB-1A杰出人才移民、EB-1C跨国高管移民类别和NIW国家利益豁免等移民项目的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也适用上述操作。总体来看,无论是EB-1A杰出人才移民和EB-1C跨国企业高管移民,还是NIW美国国家利益豁免移民,目前的签证排期比较乐观,整体办理周期更短,因此也成为近年来移民美国的三大热门途径。值得提醒的是,随着后续申请人数的持续涌入,这三种移民途径的排期将会逐渐拉长。因此理想的办理时机,依然是当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