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务院签证办公室刚刚发布了9月份的签证排期公告,仍然包括最终裁定日(FAD)表和递交申请日(DFA)表。其中,最终裁定日(FAD)表上,中国大陆出生投资人的EB-5签证截止日期已连续3个月无推进,与6、7、8月份的一致,仍为“2014年2月15日”。而递交申请日(DFA)表(允许递交I-485申请的表格),截止日期依然是“2015年5月1日”。
此外,在最终裁定日(FAD)表中的EB-1(杰出人才移民)一栏,中国大陆和印度出生的投资人排期也原地踏步,截止日期均为“2010年1月1日”。
以下为美国国务院签证办公室9月份签证排期公告:
(国务院签证公告牌的最终裁定日(FAD)表)
(国务院签证公告牌的递交申请日(DFA)表)
侨外出国专家表示,最终裁定日(FAD)表)已连续四个月原地踏步保持在“2014年2月15日”,这可能与移民局正在处理之前被遗漏的约2000件案件(2012-2013年递交的申请)有关,拖慢了排期的正常推进。根据最终裁定日(FAD)表,自2016年9月1日起,
美国投资移民申请者无论是直接投资还是区域中心投资,凡优先日在2014年2月15日之前且I-526已获批的申请人,有资格得到广领馆面试安排或在美国递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并可裁决是否获批签证或绿卡。而在I-526审批阶段且优先日期没有达到截止日期的申请人,
由于目前较新的I-526平均审批时间保持在16.6个月左右,因此获批签证或绿卡需要多等待的时间,大约为14个月左右。
而国务院版本的DFA表格中截止日期,一般会保持不变,最终是否执行,要看未来一周内移民局是否启用。根据美国国务院签证办公室主任Charles Oppenheim的预测,DFA表有可能会在10月和11月这两个月重启。一旦重启,意味着I-526获批且身在美国的申请人,如果优先日在递交申请日表上的截止日期之前,可以不用等到有可用的EB-5签证名额,在美国递交I-485申请及获批工作许可后可合法在美国居留、工作和学习。